小米訴理想光學眼鏡擅用“MI”商標獲賠20萬元
11月12日消息,天眼查信息顯示,近日,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丹陽市理想光學眼鏡有限公司相關(guān)侵害商標權(quán)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開,相關(guān)案號為(2021)浙0206民初3840號,審理法院為寧波市北侖區(qū)人民法院。
判決書顯示,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稱被告理想公司擅自申報出口使用了“MI”標識的樹脂鏡片侵害了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(quán)。
法院認為,原告小米公司作為第10979448號“MI”商標的注冊人,其注冊商標專用權(quán)受法律保護。而被控侵權(quán)樹脂鏡片標示的“MI”標識則與“MI”商標構(gòu)成近似,侵害了小米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(quán),理想公司應對此承擔相應民事責任。
最終裁判結(jié)果為,被告丹陽市理想光學眼鏡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發(fā)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(nèi)賠償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經(jīng)濟損失20萬元。
值得一提的是,11月12日凌晨,小米公司官博發(fā)布消息,今年雙11小米全渠道累計支付金額突破193億元。值得注意的是,該數(shù)據(jù)的統(tǒng)計時間為自10月31日20:00起至11月11日23:59:59,全渠道包含小米商城、小米之家、小米有品以及各大授權(quán)電商、授權(quán)零售商。
截至11月11日02:00:00,小米雙11全渠道累計支付金額就已突破150億元,超過去年雙11全渠道143億元的總金額。
其中,小米高端旗艦天貓/京東前2小時銷量為去年同期3倍;驍龍888高端旗艦手機獲天貓/京東雙平臺銷量冠軍;小米MIX FOLD獲天貓/京東折疊屏手機銷量冠軍;小米 MIX 4 包攬?zhí)熵?京東安卓手機4000+價位段銷量冠軍;電視品類獲天貓/京東雙平臺銷量/銷售額雙料冠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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