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米訴爭“Mi”商標獲北京知產(chǎn)法院支持
劉峰
2021-12-07 16:05
12月7日消息,天眼查信息顯示,近日,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與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。原告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,該案訴爭商標為國際分類為“紗線絲”的“Mi”商標 。
文書顯示,小米公司訴稱,引證商標已經(jīng)撤銷,訴爭商標是原告在先商標的延續(xù)注冊,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,判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。
法院認為鑒于引證商標因連續(xù)三年不使用被撤銷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冊,訴爭商標注冊的權利障礙已發(fā)生變化,并已影響案件審理結果,本院據(jù)此撤銷被訴決定。被告應當在新的事實基礎上重新審查并作出決定。
本案最終裁判結果為,撤銷被告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局關于訴爭商標無效宣告請求中商標予以維持的裁定,并重新作出裁定。
天眼查顯示,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,注冊資本為18億5千萬人民幣,法定代表人為雷軍,注冊資本包括技術開發(fā);貨物進出口、技術進出口、代理進出口;銷售食品;零售藥品;廣播電視節(jié)目制作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據(jù)小米服務公眾號消息,小米今日宣布,推出“防藍光”電視貼膜服務,可用型號為小米55英寸電視,本服務提供的膜片為通用尺寸,可匹配大多數(shù)電視機型,少量機型可能存在貼合間隙。
據(jù)介紹,藍光為波長380納米-450納米的可見光,短波藍光相對能量較高,具有一定穿透能力,孩子的晶狀體最為清澈,相較成人對藍光的阻隔力更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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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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