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通快遞回應未送貨上門網點最高罰款100元:非公司政策
3月15日消息,據南方都市報報道,近日,申通快遞員吳某反映,今年2月以來網點提高了對快遞員送貨上門的要求,送貨上門每票獎勵0.6-0.8元,否則每票罰款10-100元。對此,網點負責人不予回應,并表示具體情況需咨詢申通快遞總部。
同日,申通快遞方面回應稱,經核實,上述快遞員透露的考核細則不是申通公司的政策。對于相關細則是否符合公司規(guī)定,申通方面并未明確答復,僅表示公司針對末端網點擅自設置不合理的處罰有監(jiān)督機制,也會進行摸底。
申通快遞方面還表示,激勵政策是為了更好提升末端消費者服務體驗,如果個別快遞員在實際工作中遇到了不合理的情況,公司也設置了申訴渠道,保障快遞員權益。對于快遞員送貨上門具體的激勵考核機制,則不方便透露。其表示,公司對網點及末端快遞員會有相關的業(yè)務要求,但是網點會按照具體情況去進行考核機制的設定。
據了解,申通快遞從去年“雙11”開始力推送貨上門服務,目前已覆蓋全國70多個城市。申通快遞方面表示,“不存在為了提高送貨上門比例而非要快遞員必須送上門的情況,其實我們的概念叫‘按需配送’,這里面包括送貨上門,也包括送到指定的柜子或驛站,但是大家可能對送貨上門更有體驗感?!?/p>
圖源:申通之聲微信公眾號
值得關注的是,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向申通快遞提問:據悉京東商城已經全面恢復與申通的合作,京東商家發(fā)貨也可以選擇申通了,請問是否屬實?早在2020年8月,京東通知單方面解除跟公司的合作,給公司經營帶來了不小困擾,此次恢復合作,對公司有多大積極影響呢?
申通快遞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,目前項目還在測試階段,具體進展以公司或相關官方發(fā)布信息為準。
據悉,京東于2020年7月向商家發(fā)布通知稱從2020年8月31日起停止選用申通發(fā)貨。
截自深交所互動易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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