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長記性,直播帶貨貶低同行,又有商家被判了
搞直播帶貨的商家要注意了,一句話就能帶來天大的麻煩。
近日,武漢一法院審理了一起直播帶貨相關的侵權民事案件。兩名被告由于貶低其他同類產品聲譽、不當抬高自身產品聲譽,已構成商業(yè)詆毀與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,被判處停止侵權、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等10萬元。
據了解,涉事的是一家名叫“某某嚴選”的抖音商家,主要銷售母嬰類產品,由被告人王某和李某共同運營,已收獲了20多萬粉絲。
在一次直播過程當中,該直播間的主播拿出了幾款DHA藻油產品進行對比:“A款和B款的DHA藻油凝膠糖果認證標識一樣,油的質量效果也一樣,價格為什么差這么多呢?”
接著主播表示,這是因為A款藻油的廠家是一家著名上市公司(以下簡稱“甲公司”),為宣傳產品花了很多廣告費,最后廣告費其實“攤到了我們消費者身上”;
而B款藻油的廠家是國企(以下簡稱“乙公司”),產品都是國貨老品牌,不請明星代言,所以成本更低、價格更劃算。
這樣的說法很快就引起了甲公司的注意,其認為這種在直播間“踩一捧一”的行為構成商業(yè)詆毀和虛假宣傳,遂將賬號負責人王某和李某告上了法院。
最終,法院經審理查明,被告的抖音店鋪其實就是乙公司的授權經銷商,被“夸上天”的B款產品就是他們自己家生產的。
而“某某嚴選”直播間在沒有充足證據的前提下,強調甲公司的產品貴在廣告費上,還將之與乙公司的產品進行片面對比,傳播誤導性信息,損害了甲公司的商品聲譽和競爭優(yōu)勢,構成商業(yè)詆毀。
另外,直播間里還號稱兩種商品的認證標識一樣,與事實不符,踩一捧一、誤導消費者,這也構成了虛假、引人誤解的商業(yè)宣傳。
據此,法院一審判決王某和李某停止侵權、消除影響,并賠償原告甲公司經濟損失等10萬元。
后來王某和李某不服一審判決,提起上訴。但被二審判決駁回,維持原判。
值得一提的是,此次涉事的“DHA藻油凝膠糖果”一類產品,已經是直播帶貨違規(guī)宣傳的“常客”了。
近幾年,DHA產品在國內母嬰市場占比不斷增加。根據國家中商母嬰產業(yè)研究院相關數據,在母嬰行業(yè)細分領域的母嬰營養(yǎng)品板塊中,DHA市場份額近兩年增速最快,占比約為34%。
行業(yè)競爭愈發(fā)激烈的情況下,市場上也出現了產品質量參差不齊、虛假夸大宣傳等亂象。
比如去年有某知名品牌在電商平臺發(fā)布的相關廣告中,含有“輔助提升記憶力【DHA軟黃金】助力學習,沖刺中高考”等保健食品廣告內容,后因違反廣告法被處罰;
還有品牌在銷售“DHA核桃油凝膠糖果”時,于直播間背景宣傳語中使用了“學習差、成績差、記憶力差、自控力差、反應力差、邏輯性差”等內容。這被認為存在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,當事人受到了有關部門8000元的行政處罰……
今年“3·15”期間,中國質量報也專門報道了DHA產品存在的亂象,并強調DHA屬于新資源食品,在我國實行注冊制管理。而根據《廣告法》和《食品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、治療功能;不得使用醫(yī)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、醫(yī)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。
因而消費者在直播間遇到DHA產品的推銷時,一定要保持理性,不要被過度的營銷手段所影響。
2.直播帶貨“拉踩”屢禁不止回到這次的“拉踩”事件來看,主播通過“踩一捧一”彰顯自家產品的優(yōu)越性,似乎已經成了直播間慣用的營銷手段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雖然在直播中進行產品測評并不違規(guī),可如果只是片面對比,或是向觀眾傳播不客觀的消息、誤導性的觀點,就很有可能會栽了跟頭。
比如前不久,曾經有著1700萬粉絲的頭部帶貨主播“雪梨”因為被人造謠重新引發(fā)了大眾關注。
2021年底,雪梨和薇婭一同因為逃稅被封殺。但此前留下的一場官司,直到去年年初才打完。
當時,上海楊浦法院判決的一起商業(yè)詆毀糾紛案顯示,2020年“雙11”的一場直播中,雪梨曾在推銷一款尿不濕的同時宣稱另一個品牌的尿不濕“就是不好”,甚至還詳細列舉了“滲透性很差”“吸水性不好”等缺點。
后來被她詆毀的品牌將雪梨和其背后公司告上了法庭,最終法院在去年判決被告構成商業(yè)詆毀,需刊登聲明、消除影響,并賠償原告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20萬元。
還有像是去年7月,有主播在“松下電器旗艦店”直播間推銷一款松下的剃須刀時,將之與“某飛某浦”“某朗某博”進行比較,并聲稱:“某飛某浦,我們比他們便宜……拿我們家跟某朗某博比啊,我們家的切割轉速都秒殺他們家”“某飛某浦跟我們都沒有法比”等。
后經查實,主播在直播間講述的“某飛某浦”“某朗某博”分別是飛利浦和博朗。最終,涉事的松下家電(中國)有限公司因廣告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,被杭州市錢塘區(qū)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。
原以為類似的案例多了以后,主播們在帶貨時可能會收斂一點,沒想到今年仍有不少主播/商家因為拉踩栽了跟頭。
其中關注度最高的,應該就是東方甄選的主播“天權”。
今年8月,天權在東方甄選的一場直播中,以其剛剛拿到的“中國白酒三級品酒師”及“清酒唎酒師”專業(yè)身份,對白酒產品進行了點評。
在此過程中,他直接點名白酒品牌“江小白”,聲稱其使用的是“食用酒精”而非純糧固態(tài)發(fā)酵,所以包裝上才無法標注“白酒”及“純糧固態(tài)”字樣:
“你現在去看江小白的包裝,上面是沒有‘白酒’這兩個字,因為不允許,但還有白這個字,因為人家品牌叫江小白?!薄百I江津小曲就沒有這個標(小金標),因為它不是固態(tài)蒸餾的,所以不能算固態(tài)(發(fā)酵)酒?!?/span>
這番言論頓時惹惱了江小白,并迅速發(fā)布聲明稱,旗下所有白酒產品均嚴格按照純糧固態(tài)發(fā)酵釀造工藝生產,原料僅限于水和高粱,且產品符合GB/T26761(優(yōu)級)小曲固態(tài)法白酒國家標準。

圖源:江小白微博
基于這一點,江小白指出,東方甄選主播在帶貨過程中的言論嚴重背離事實,誤導消費者、拉踩江小白品牌,對其品牌形象和市場信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害,并要求東方甄選及主播天權公開道歉并消除影響。
此后主播天權在其個人賬號發(fā)表道歉信稱,他在直播時說了江小白不是白酒,給大家造成了誤會,也給江小白品牌方造成了困擾,這確實是他的責任,“表示非常的抱歉”。
東方甄選也通過官方微博發(fā)文致歉:“我們的主播對白酒品類的了解確實不夠專業(yè)和全面,今后我們將加強相關的培訓?!?/span>
不過,對于東方甄選方面的道歉,江小白并不買賬。此后又發(fā)布聲明稱,天權道歉信以其個人微博發(fā)布,并未署名蓋章:“不接受這種非正式形式和態(tài)度不誠懇的道歉,公司將進一步通過投訴和法律維護自身權益。”
參考過往的幾次判罰案例來看,如果江小白真的通過法律手段維權,東方甄選很有可能也會因為商業(yè)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被處罰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9月1日,《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(guī)定》已經正式實施。其中第十一條明確規(guī)定,經營者不得利用網絡編造、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,實施損害或者可能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(yè)信譽、商品聲譽的行為。
違反此項規(guī)定的,將由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三條的規(guī)定處罰:責令停止違法行為、消除影響,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當然,新規(guī)的實施只能劃清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底線。從直播電商行業(yè)來看,主播、直播間經營者等主要參與者,仍需主動提升職業(yè)素養(yǎng),共同創(chuàng)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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