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金融科普類直播規(guī)范生效:須真人出鏡,不得展示K線
12月18日消息,微信近日更新了《視頻號金融科普類直播準入標準》(以下簡稱“《準入標準》”),該標準于今日正式生效。據(jù)了解,《準入標準》于2023年1月11日首發(fā),2023年12月11日更新,2023年12月18日更新生效。
《準入標準》將“金融科普類直播”定義為主播通過直播間圍繞金融相關知識(包括但不限于:股票、債券、基金、銀行、保險、信托等)進行科普講解。
該標準的適用主體包括微信視頻號用戶、主播和連麥的用戶(以下統(tǒng)稱“主播”),在直播活動中發(fā)布金融科普類直播內(nèi)容,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封面、主題、商品標題、主播的名稱與頭像、畫面背景、背景音樂、主播展示或敘述的內(nèi)容等。
視頻號金融科普類直播準入標準更新生效 圖源:微信官網(wǎng)
該標準還對金融類直播做出了規(guī)范。首先,主播進行金融科普類直播,需滿足相關條件:按照本標準提交準入申請并審核通過,且處于有效期(自申請通過之日起1年)內(nèi);必須有真人出鏡;進行直播的賬號僅限申請者本人使用,不得以外借、出租、共享賬號供他人直播。
同時,未經(jīng)騰訊書面許可,主播不得通過直播誘導用戶進行投資,包括但不限于:將用戶引流或者誘導至外部鏈接、應用、賬號等;講解炒股軟件中的選股工具(如:操作方法、選股公式等),或推薦具體的炒股/薦股/投資理財軟件等金融產(chǎn)品;保證投資收益、鼓吹行業(yè)走勢、展示投資前后收益對比等方式誘導購買/投資金融產(chǎn)品。
圖源:新華網(wǎng)財經(jīng)
另外,主播不得誘導未成年人投資;不得推薦或提供具體的金融產(chǎn)品或服務(如:股票、基金、證券、現(xiàn)貨、期貨、外匯、貸款類產(chǎn)品/服務、保險類產(chǎn)品/服務等)。
此外,平臺不允許通過直播間輸出具體的投資建議,包括但不限于:對具體的行業(yè)或股票板塊等進行分析預測,對未來的行情下定論;展示K線圖,并對其中的數(shù)值、走勢等進行講解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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