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店因未經批準出售演出門票被罰3萬
柏納
2021-10-20 14:23
10月20日消息,天眼查信息顯示,10月11日,微店關聯(lián)公司北京口袋時尚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條行政處罰信息,處罰事由為該公司于2021年5月3日與2021年5月24日期間,未經批準擅自出售演出門票,處罰結果為罰款人民幣3萬元,處罰單位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,決定文書號(京)文執(zhí)罰〔2021〕第400561號。
天眼查顯示,北京口袋時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,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,法定代表人為王珂,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互聯(lián)網(wǎng)信息服務;銷售工藝品、電子產品、日用品、新鮮水果蔬菜等。
股權穿透圖顯示,該公司最大股東及疑似實際控制人為王珂,持股占比96%;其他股東還包括小米公司創(chuàng)始人雷軍等,雷軍持股比例為1%。
據(jù)了解,微店是通過微信規(guī)則和機制的電子商務。作為社交電商平臺和商家手機開店工具,微店目前擁有近9000萬小微店主和百萬級別的活躍商家。而各類微店主要分為兩類模式:一類為B2C模式,如京東微店,直接通過商家對接消費者;另一類微店類似于C2C模式,多面向個體。
2021年2月,據(jù)北京證監(jiān)局官網(wǎng)消息,微店已與東興證券簽署上市輔導協(xié)議,計劃以首次公開發(fā)行人民幣普通股(A股)或存托憑證(CDR)的方式在科創(chuàng)板掛牌上市。
值得一提的是,今年4月,微店方面對外宣布,微店開始支持全量商家、全品類接入視頻號。微店相關負責人表示,接入視頻號后,視頻號博主視頻對商家來說既是營銷渠道,也是建立品牌、與粉絲互動的內容載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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