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庫違約拖欠商家131萬貨款被起訴
2022-06-07 15:19:19
分享
6月7日消息,天眼查信息顯示,近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法院審理了一起寺庫與入駐商家的合同糾紛案件。2021年3月,原告人人奢商行與深圳寺庫公司簽訂《平臺服務協議》,約定以自己名義在“寺庫平臺”銷售商品,并由北京寺庫公司代收貨款,由深圳寺庫公司向其定期支付貨款。合同簽訂后,人人奢商行繳納5萬元保證金,但深圳寺庫公司一直未按時支付2021年6月至7月的1314154元貨款。經催要,寺庫公司還是拒絕支付。經人人奢商行了解,北京寺庫公司的平臺深陷財務危機,故起訴維權。法院認為,人人奢商行與深圳寺庫公司簽訂的《平臺服務協議》內容合法有效,雙方均應據此行使權利、履行義務。裁判被告深圳寺庫公司向人人奢商行支付貨款1314154,并退還保證金5萬元。
更加詳細情況,請關注本站最新動態(tài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