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政府明確要求招聘平臺保護求職者個人信息
王小孟
2021-04-09 15:28
4月9日消息,近日,北京市政府頒布《北京市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發(fā)展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
針對今年315晚會披露了招聘平臺簡歷信息被販賣的問題,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求職者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,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求職者個人信息保護制度,指定人員負責求職者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;采取必要措施,防止求職者個人信息泄露;不得向未委托本機構發(fā)布招聘信息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求職者個人信息;及時處理求職者個人信息安全有關投訴、舉報。
《辦法》明確,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收集、存儲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、提供、公開求職者個人信息的,應當遵循合法、正當、必要原則,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征得該求職者同意,但是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;公開處理信息的規(guī)則;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圍;不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和雙方的約定。
《辦法》還強調,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絡招聘服務,還應當建立求職者個人信息安全監(jiān)測預警機制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并制止超出合理需求的求職者個人信息下載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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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小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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