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方支付機構國通星驛被罰沒近 7000 萬
金江
2021-01-15 14:43
1月15日消息,《電商報》獲悉,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(簡稱央行福州中心支行)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。處罰信息顯示,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“國通星驛”)因12項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被罰。
具體來看,國通星驛違法行為類型包括:未按規(guī)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;未按規(guī)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;未按規(guī)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;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;條碼支付業(yè)務風控制度不健全;未按規(guī)定辦理董事、監(jiān)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等12項違法行為。
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給予警告,并沒收違法所得261.02萬元,處6710.02萬元罰款,合計罰沒6971.04萬元,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。
天眼查資料顯示,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,是一家專門提供銀行卡收單綜合支付服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,法定代表人為王晶,經營范圍包括銀行卡收單(業(yè)務覆蓋范圍:全國);代繳水費、電費、煤氣費業(yè)務;呼叫中心業(yè)務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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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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